“发展是第一要务,人才是第一资源,创新是第一动力。”今年全国“两会”上,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,再次强调了人才对新时期创新发展的决定性作用。
近日,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《云南省“千人计划”实施办法(试行)》《云南省“万人计划”实施办法(试行)》,全面部署人才引进和培养的新政策、新举措,为培养引进大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,打造具有云南特点和区域竞争力的人才拳头品牌提供强大支撑。
“千人计划”针对人才引进,将力争用5年至10年时间引进数千名高层次人才;“万人计划”针对人才培养,将力争用5年至10年时间重点培养支持1万名左右高层次人才。“两个计划”的实施,标志着云南省新一轮“人才新政”扬帆起航。
引才聚才 兴滇强滇
云南省“千人计划”即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。整合“云岭英才计划”项目,增加“人文社科人才”“产业人才”“党政青苗人才”3个专项,设“高层次人才、高端外国专家、人文社科人才、产业人才、青年人才、党政青苗人才、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”7个专项,力争用5年至10年左右时间引进数千名高层次人才。
其中,高层次人才专项引进200名左右、高端外国专家专项引进100名左右、人文社会科学人才专项引进200名左右、产业人才专项引进300名左右、青年人才专项引进1000名左右、党政青苗人才专项引进500名左右、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专项引进100个左右。
云南省“万人计划”即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。整合“云岭系列”人才培养项目,增加“青年拔尖人才”专项,设“科技领军人才、云岭学者、产业技术领军人才、首席技师、教学名师、名医、文化名家、青年拔尖人才”8个专项,力争用5年至10年左右时间重点培养支持1万名左右云南省高层次人才。
“万人计划”共分4个层次。第一层次:科技领军人才专项;第二层次:云岭学者专项;第三层次:产业技术领军人才、首席技师、教学名师、名医、文化名家专项;第四层次:青年拔尖人才专项。
两个“计划”所有项目统一在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申报评审。其中,对引进人才到云南省贫困县、边境县(贫困县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名单为准)行政区域内工作的,申报云南省“千人计划”,年龄条件放宽2岁、职称条件降低1档,入选后在申报县连续、全职工作时限减少1年。
政策叠加 激励加码
在经费保障上,两个“计划”实行“叠加支持”。从单纯的经费资助到经费资助与项目支持相结合,既给予入选人才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(最高200万元)和特殊生活补贴(最高每年20万元),同时给予项目经费支持(最高3000万元)和专项培养经费支持(最高1000万元),实现了经费闭环支持。
“千人计划”入选人才,经认定并正式履行工作合同后,给予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(视同省级奖励);入选高层次人才,给予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100万元。引进“两院”在职院士补贴200万元;入选高端外国专家、人文社会科学人才、产业人才、青年人才,给予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50万元;入选党政青苗人才,试用期满考核合格,按条件分别给予5万元、10万元、15万元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。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成员,入选高层次人才、高端外国专家、人文社会科学人才、产业人才、青年人才5个专项的,享受相应层次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。
同时,实行从单个培养期支持到后续滚动支持政策。在云南创新创业的人才,“万人计划”入选人才5年培养期满后,可继续申请最高1000万元专项培养经费;“千人计划”入选人才(团队)在5年服务期满后,可重复申请对应专项个人最高500万元、团队最高3000万元项目经费支持。拔尖优秀的可经择优评审设立科学家工作室,给予最高1000万元单列经费支持。
在人才服务上,云南省“千人计划”高层次人才,云南省“万人计划”科技领军人才、云岭学者入选人才,直接列为省委联系专家,定期组织国情省情研修考察、健康体检、休假疗养及相关活动。同时,在《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办法》27项服务基础上,给予符合条件的人才“特殊礼遇”:在云南省内机场、高铁站出行(到达)时,享受贵宾通道服务;本人携父母、配偶、子女进入云南省所属旅游景点,最多可免6人门票,由“一部手机游云南”办理。
建立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管理制度,实行“带编引进”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入选云南省“千人计划”的(不含创新创业团队),报省委编办单独核定专项编制予以保障,不占单位原有事业编制,编制专用、人走编收。在职称职数上,实行“单独核定”。
另外,对家属安置,实行“考核直聘”。符合条件的云南省“千人计划”入选人才和云南省“万人计划”科技领军人才、云岭学者配偶、子女入职云南省所属事业单位,省人社厅可按规定以考核直聘方式办理。